DB33 962-2015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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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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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5-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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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40.40,Z 60,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 962—2015,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dyeing and finishing of textile industry,2015 - 03 - 31发布,2015 - 04 - 01实施,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DB33/ 962—2015,I,目 次,前言.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3,5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 5,6 实施与监督 6,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金属滤筒吸收和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油烟的采样及分析方法. 7,DB33/ 962—2015,II,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加强浙江省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促进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改善环境质量,结合浙江省纺织染整工业实际情况和特殊性,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纺织染整企业或生产设施工艺废气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中的相关规定;工艺废气中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除本标准中已确定限值的指标项目外,其余指标项目仍按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的要求执行。纺织染整企业或生产设施锅炉和污水处理站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本标准颁布后,国家出台相应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涉及本标准未做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和排放限值严于本标准时,这些污染物项目执行国家标准要求,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柯桥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解释,本标准为首次发布,DB33/ 962—2015,1,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纺织染整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对纺织染整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4675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516 空气质量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Z/T 160.62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酰胺类化合物,HJ/T 3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34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583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644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83 环境空气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纺织染整dyeing and finishing for textile,DB33/ 962—2015,2,对纺织材料进行以染色、印花、整理为主的处理工艺过程,包括预处理(不含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等纺织用原料的生产工艺)、染色、印花和后整理。纺织染整俗称印染,3.2,后整理 finishing,染色和印花后,通过物理的、化学的或者物理-化学加工改进织物外观与内在质量、改善织物手感、稳定形态、提高服用性能或赋予织物某种特殊功能,如拉绒、磨毛、防缩、防皱、阻燃、抗静电、防水、防紫外线等功能的加工过程,3.3,涂层整理coating finish,将合成树脂或其他物质涂布于织物表面上形成的紧贴织物的薄膜层的加工方法,3.4,现有企业existing facility,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己通过审批的纺织染整企业或生产设施,3.5,新建企业new facility,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纺织染整生产设施建设项目,3.6,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emission concentration of air pollutants,温度273K、压力101.3kPa状态下,排气筒干燥排气中大气污染物任何1小时浓度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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